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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加油卡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用于加油结算的IC卡,是一种新型电子货币,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销售分公司在北京地区首先发行。加油卡与传统的现金及油券结算方式相比具有安全、方便、快捷的特点,大大节省了加油时间,减少了加油时交付现金的不便,它为司机朋友带来一种“一卡在手、各地加油”的便捷加油感受。
中国石油加油卡项目自2000年开始实施建设,截止目前,首批试点的十二城市(鸡西、大连、哈尔滨、沈阳、长春、乌鲁木齐、兰州、银川、西宁、西安、重庆、成都)已经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华北大区公司已在三省两市(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西)进行推广实施,五省一市(四川、吉林、辽宁、甘肃、福建、重庆)也正在实施建设中。
>>> 卡种
个人司机卡:适用于个人和车辆不集中管理的单位用户。
单位司机卡:由管理卡和附属司机卡组成,适用于车辆集中管理的单位用户。管理卡用于管理,为所属司机卡分配储值金额、办卡、换卡、开票、查询、挂失等手续;司机卡只用于加油业务。
>>> 办卡
办卡需到中国石油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指定的发卡储值点办理。办理个人司机卡时,只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办理单位司机卡时,需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及代办人有效证件。
办理时应填写《加油卡开户申请表》,并签订《加油卡申领合约》,表中有关内容应逐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清楚,办理个人司机卡应经本人签字确认,办理单位司机卡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确认。使用单位司机卡的用户应将附属司机卡的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逐一填列。
领卡同时,还应办理储值手续,起存金额最低为100元。储值以现金结算时,当即便可对加油卡进行储值;以支票结算时,需等到支票到帐后方可对加油卡进行储值。第一次发卡时收取卡片押金20元/张。
>>> IC 卡使用
中油加油卡可在中国石油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指定的联网加油站使用,不受时间、地域和油品的限制。
用户加油时,将加油卡插入加油机的读卡器内,输入个人密码,系统认证后即可提枪加油。加油完毕后,加油机可自动对加油金额进行结算,结算完毕显示余额后,加油卡会自动弹出。如遇有困难可找加油员帮助解决。
>>> 功能
设置密码:
为确保您的IC卡安全,可根据个人需要,为IC卡设置密码。
修改密码:
可根据需要,到发卡储值点对密码进行修改。
密码解锁:
用户持卡消费时,如果输入三次密码均错误时会造成IC卡自锁而不能继续使用,用户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发卡储值点使用此功能进行解锁。当加油卡密码被遗忘时,用户可持本人有效证件,到发卡储值点使用此功能进行解锁。
储值:
用户根据本人或本单位的需要,可到中国石油哈尔滨销售分公司指定的发卡储值点办理缴款储值业务,以备日后车辆加油使用。办理储值以现金结算的,加油卡于当时即可使用;凭支票结算时,于所付款项到帐后,加油卡储值生效。
注:储值款只能用于加油,暂不能支取或用于其他消费
预分配:
使用管理卡的用户,可凭管理卡到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指定的各发卡网点办理向附属的加油卡预分配储值业务,储值金额由本单位分配确定。
挂失:
用户的加油卡不慎遗失或被盗,请及时到发卡储值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挂失在24小时后生效。在此期间发生的损失由用户承担。用户挂失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填写“中油加油卡挂失、补卡申请单”,七天后方可到指定储值点进行补卡。
补卡:
加油卡挂失后,可在7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中油加油卡挂失、补卡申请单”到发卡储值点办理补卡手续,余额将转入新卡中。
注:挂失收取卡片工本费20元/张。
清户:
用户因故不再使用中油加油卡时可到指定的发卡储值点办理清户手续。用户办理清户手续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最后一次储值时开具的发票,并填写“中油加油卡清户申请单”,用户清户时必须交齐管理卡及所有附属司机卡,如果用户将遗失无法交回,需先办理加油卡挂失手续。
用户在办妥清户手续七个工作日后,凭客户申请表和有效证件到哈尔滨销售分公司办理退款手续。退清户款时只办理转帐,不付现金。
查询:
用户在加油站加油时,可随时在任意一台IC卡加油机上了解加油卡资金余额,如需要详细资料,可到发卡储值点查询,打印对帐单。单位司机卡用户可凭单位管理卡查询附属司机卡的全部信息。
定点加油:
根据客户管理需求,可将加油卡设定成定点卡片,固定在某站加油。
信息修改:
可根据需要,到发卡储值点对办卡初始资料进行修改。
其他:
黑卡:是指当持卡人使用的加油卡丢失后,进行挂失且挂失生效的卡片,当其他人使用黑卡时,加油机自动将此卡锁住,该卡将不能继续加油。
灰卡:是指加油卡在加油过程中,将卡错误拔出,卡中未扣除本次加油的金额,加油机就会将此卡标记为灰卡。此卡在下次加油时加油机将会自动扣除上次本应扣除的金额,然后才能继续本次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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